通知公告
关于提请广大购房人注意购房资金安全付款的提示
发表于:2021/8/9   来源: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大商品房购房人:

目前我市市区已出现极个别“知名”开发商,收取购房人购房款不存入经市住建局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而让购房人把购房资金存入其它账户,导致购房人资金被挪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无法办理,造成购房人所购房屋可能被开发商重复出售、抵押以至工程项目无法建成交房的风险。

为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购房款被挪用,杜绝工程无法建成交房,确保购房人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我局郑重告知:

购房人所购房屋(住宅、店铺、车位、办公用房、商场等)的任何购房资金(包括定金、订金、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追加的首付款等)都应由购房人直接转入由住建局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售楼现场均应公布,其中,芗城、龙文区域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也有公布。除以上监管账户,开发商任何要求购房人转入其它账户都属违规行为,购房人应予以拒绝,并应核实微信转账、POS机刷卡等的账号。

除芗城、龙文区域外,其它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因系统建设原因,在9月1日前将完成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官方网站的公布。

广大购房人如发现前述有关违规现象的,除拒绝付款外,应向属地住建局举报。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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