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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真的来了!为何要征收房地产税?要选取哪些试点地区?
发表于:2021/10/25   来源:房等等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决定指出,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房地产税试点的决定后,选取哪些试点地区引发热议。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决策部门是代表性地选取,二线城市省会城市,甚至西部是不是都有选点不好说,我们得等官方消息。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决定来看,第三条是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试点地区,现在房地产税的试点是要为改革积累经验,所以城市的选择一定要有代表性。因为房价上涨压力比较大,所以选取一线城市的可能性更大,少数个别可能是二线三线城市

因为我们的房地产税是个地方税,地方是省以下的,所以不会在全省范围试点。此轮试点也不包括农村的宅基地,所以试点主要是在城市。

房地产税立法何时能落地?“要先试点,立法在试点之后”

今年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官方首次提及房地产税试点,而此前对房地产税的讨论主要围绕立法。

要征税,先立法,这是税收的法定原则。此轮房地产税试点也是为立法、以及未来房地产税的全面落地做相关准备。

尽管“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进了“十四五”规划纲要,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尚无时间表。

施正文表示,从学者的角度看,希望能够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房地产税立法。

贾康表示,立法过程中肯定有激烈的不同意见的争议,而本土改革试点的经验就可以拿来促使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形成最大公约数,达成共识。用本土的经验来支持立法就是这个试点的意义。

施正文表示,试点是为更好地促进立法,为立法的科学完善积累经验。通过试点才能发现问题,不能关起门来立法。有些具体的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试点和立法是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要先试点,立法在试点之后。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轮试点的方向和举措将与10年前上海重庆的试点大有不同。上海重庆于2011年起试点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而此次房地产税试点之所以被提上日程,推进共同富裕是重要背景。此次试点的大背景与以往相比发生改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势必会对房地产税、房地产等提出新要求。

2021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指出,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要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业内专家解读认为其有三点含义:一是房地产税立法、改革和试点,是基于规范调节高收入目标而进行的;二是试点工作将继续推进,既要有立法支持,也要有先行试点创新;三是房地产税和其他政策一起将形成组合拳,真正为当前开启的共同富裕探索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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