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规范存量房网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市场,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保障买卖、租赁双方交易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30日内必须向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否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及时向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网签密匙,并尽快开通使用。
三、已取得网签密匙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必须在经营门店发起网签,并不得为其他经纪机构代办网签。
四、已取得网签密匙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加强对网签密匙的管理工作、使用情况,使用权限应与机构备案的有效性一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网签密匙,逃避监管。
五、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及住房租赁合同,存档备查。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漳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1年11月23日